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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5日,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证券(601878)及其两名分析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经查,浙商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、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。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。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,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。
浙江证监局公告显示,浙商证券发布的某证券研究报告存在制作不审慎的情形,陈煜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署名分析师,傅嘉成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的参与制作人员,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。